酒駕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危險因素之一,因交通事故喪生的人之中約有三分之一是和酒駕有關。
台灣於2013年降低了酒駕定義的法定血中酒精濃度(Blood alcohol concentration, BAC)從0.05到0.03(g/dL)並提高了相關的刑責。
我們根據醫院的外傷資料庫分析了法令更改前後兩年因酒駕受傷的5148位病患的資料後發現,降低酒駕定義的酒精濃度後,血液中測得出酒精的人從340位(12.4%)顯著地下降到171位(7.1%),而酒駕人數則從273位(10.0%)顯著地下降至146位(6.1%)。但是對於這些有酒駕的外傷病患,法律實施前後其死亡率皆為4.8%並無明顯改變,而且其血中的酒精濃度也沒有顯著差別。
此結果暗示說,將酒駕定義的酒精濃度從0.05降低到0.03後,雖然可以減少酒駕的人數。
但是對於那些酒駕的人其實改變並不大,也就是對一般人有著嚇阻效果,但對於會喝酒上路的人,其效果就相當有限。
而這些人應該是未來進一步施行酒駕防制的重點人群。
相關論文於謝青華醫師指導下,由外傷科黃俊穎醫師、周聖恩醫師發表於Risk Management and Healthcare Policy 2020 Jun 16;13:5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