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局部晚期食道癌的病患來說,合併化學放射線治療後接受食道切除手術為徹底治癒食道癌的主要治療方式,然而,對於放射線治療的劑量的研究還有許多可以討論的地方。
我們收集了2000到2015年,在高雄長庚診斷為第七版AJCC臨床分期第三期的食道鱗狀上皮細胞癌的患者,總共141位。在2009年以前,手術前化學放射治療使用的放射線劑量為36Gy,2009年以後使用的放射線劑量為50~50.4Gy,我們收集並記錄統計這些病患的治療結果。
其中59位接受36Gy, 82位接受50~50.4Gy放射線治療,其中病理完全反應(是指手術後取下的食道接受病理檢查沒有看到殘餘的癌細胞)在兩組分別為12位(20%, 36Gy)及37位(45%,50~50.4Gy)。三年的整體存活率(over-all survival)在兩組分別為31%(36Gy)及54%(50~50.4Gy),三年的無病存活期(disease-free survival)分別為25%(36Gy)及46%(50~50.4Gy)。 多變數分析也顯示高劑量的放射線能夠達成較高的病理完全反應(危險比(hazard ratio)為3.215),較佳的整體存活率(hazard ratio: 1.585)及較長的無病存活期(hazard ratio: 1.493)。然而,較高的放射線治療劑量會增加手術後併發症像是急性呼吸衰竭症候群及吻合處滲漏的產生。
根據我們的研究結果,對於局部晚期食道鱗狀上皮細胞癌的患者,較高的手術前放射線治療劑量能夠帶來較佳的病理完全反應及改善整體存活率。
